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第九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赣水安监字〔2016〕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第九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二级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不含驻赣中央企业,下同)“三类人员”。
二、考核对象
(一)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即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即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一、二级建造师);
(三)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即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分为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两方面。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核。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一)能力考核
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业绩等。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能力考核标准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已在申报单位注册成功。;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知识考核
知识考核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省水利厅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程序
(一)申请
凡参加考核的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由所在企业统一组织,向企业所在地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厅直单位提出申请。施工企业申请考核,应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1.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个人考核申请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考核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可在江西水利网 “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4.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企业缴纳报考人员的个人社保关系证明材料;
5.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核
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考核时首先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要求的在其《考核表》中的“能力考核栏”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上报省厅(省直管试点县内企业仍由原管辖设区市审核),省厅审核合格后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结果经省厅核定后在江西水利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颁发加盖江西省水利厅公章和专用钢印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为保证第九批全省区域内新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顺利完成,请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受理相关企业的申请和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6年4月5日前,相关施工企业将申请表、《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证明材料一份)及汇总表(附件2)报企业所在地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2016年4月15日前,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完成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工作,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上传网上报名系统并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上报厅安监处。省厅对上报的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结果一年有效)。
(三)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根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
1.考试对象
2016年申报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并通过能力考核的人员。
2.考试内容和形式
水利部组织编写的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大纲的内容。考试采用上机答题的形式。
3.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省厅2016年将在4月、7月、11月举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具体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原件要认真进行核实,并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无误”章(可用负责核实的科室章代),对申报材料缺项或未盖章的材料我厅不予受理;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该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2.纸质申请材料由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安监主管部门留存,申请单位将审核后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进行网上申报,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安监主管部门确认向省厅上报。另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汇总表电子版上报省厅。
3.请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应及时通知本地区、本单位所属企业(含水利系统及非水利系统企业)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安全监督处 联系人:袁建农
电 话:0791-88825757
地 址: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30009
电子信箱:jxslaqjd@126.com
江西省水利厅
2016年3月4日